发布时间:2025-03-26
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受湘潭绿色矿山集团(湘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湘乡市广箭湾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的风化岩进行公开竞价,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名称:湘乡市广箭湾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的风化岩。
二、项目基本情况:
湖南省湘乡市广箭湾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人:湘潭绿色矿山集团(湘乡)有限公司,采矿证号:C4300002024017150156264,开采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114.09万立方米/年,矿区面积 0.2414平方公里,开采标高 339 米至 165 米标高,有效期限:2024年1月22日-2037年1月22日。该矿山开采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矿,为了更好地开发利用广箭湾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过程中产生的风化岩,提高矿山资源利用效率,拟出售部分风化岩。
二、竞价产品:本次拟竞价出售46.6万吨风化岩(以最终结算量为准)。
三、竞价最低价:本次竞拍起拍价为18元/吨(含13%税),采用现场报价的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成交价及竞得人。
四、出货要求:本次出售的风化岩,竞得人需在甲方指定的区域和位置装货,做到日产日销,不得因任何原因及理由导致产品滞留在场地,如因产品滞留导致我司无法正常生产,每出现一次将承担3万元的罚款,并所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承担。
五、付款方式:采取先付款后提货模式,在被确认最终成交价及竞得人后5个工作日内,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将首笔货款(总货款的25%)转入我司账户。第二笔货款(总货款的25%)在首货款金额剩余10万元时转入我司账户。第三笔货款(总货款的25%)在第二笔货款金额剩余10万元时转入我司账户。第四笔货款(总货款的25%)在第三笔货款金额剩余10万元时转入我司账户。所有预付货款不计息。其余参与竞拍者的履约保障金我司及时原路退回。
六、竞价单位资格要求:
1、竞价单位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单位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4、竞得人在报名时须缴纳50万元至招标人账户作为竞价履约保障金,竞得人押金自动转为货款,如竞得人不履约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其余参与竞拍者的押金我司及时退回。
七、参与竞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25年4月3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在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地址:湘潭市雨湖区乐塘路1号5楼招标公司)开标。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自然人出席开标仪式,并提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现金),逾期到达拒绝参加竞价。
八、竞价程序及注意事项
1.竞价程序:会议现场签到并提交交易保证金→宣布竞价会议开始→身份验证→现场开启询价机构出具的询价报告→参与竞价单位现场填写报价单→公开唱标→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终成交价及竞得人→现场退还未竞得单位交易保证金。
2.本次竞价采用现场方式进行单价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终成交价及竞得人。
全称:湘潭绿色矿山集团(湘乡)有限公司
帐号:88310211000000334
开户银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湘乡市支行
4.竞投人现场提交的单价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在规定竞价时间内,若无人应价,则本项目流标。
5.经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竞投人资格,交易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未按时付款等行为);
(5)拒绝支付本次竞价交易服务费用;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竞价公告在湘潭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子集团版块)、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发布征选公告。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湘潭绿色矿山集团(湘乡)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湘乡市经济开发区大将北路60号
联 系 人:胡泊
电 话:13016175888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潭市经开区乐塘路1号5楼招标公司;
联 系 人:朱灿(项目负责人)、杨诚
电 话:0731-5825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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